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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中药配方颗粒调研公告

发布时间:2026年04月17日 浏览:49次

中药配方颗粒调研公告

 

为保障临床用药安全、有效、可及,规范中药配方颗粒采购、配送与使用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》《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》等法律法规及医院药事管理、采购管理相关规定,拟对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开展市场调研,现面向具备合法资质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公开调研,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与。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 

1. 调研单位:广州白云山医院有限公司

2. 项目名称: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调研项目

3. 服务期限:1年

4. 服务内容:中药配方颗粒生产、质量检验、包装赋码、仓储配送、临床培训、售后保障、不良反应监测、全链条溯源等全流程服务。

二、报名企业资格与资质要求

1.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财务状况良好,商业信誉良好。

2. 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近3年内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、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、无不良信用记录,提供书面承诺。

3.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,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名。

4. 提供廉洁风险承诺书。

5. 提供近3年企业征信证明(国家征信网查询截图)。

6. 承诺所提供药品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,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、经济赔偿及医疗安全责任。

7. 遵守医院采购管理制度,承诺提交资料真实有效,配合医院核查、现场考察及飞行检查。

8. 供应商须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(一)生产企业核心资质(缺一不可)

- 有效的营业执照(经营范围含中药配方颗粒/中药饮片生产)

- 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(生产范围须包含:中药饮片、颗粒剂)

- 《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告知书》(在有效期内)

-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、质量保障体系文件

- 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生产能力、检验能力、仓储能力证明

(二)产品合规资质

- 所供中药配方颗粒已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,提供备案凭证/公示截图

- 有国家标准的品种,严格执行国家标准;无国家标准品种,执行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

- 提供对应品种的国家/省级药品质量标准文本

- 每批次产品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书

- 产品包装、标签、说明书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

(三)配送与售后能力要求

- 具备符合药品GSP规范的仓储、运输条件与冷链/温湿度监控能力

- 可直接配送,或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(不得二次委托)

- 具备稳定供货、应急补货、24小时响应服务能力

- 提供完整配送方案、售后服务承诺、不良反应监测与上报机制

- 提供临床医师、药师应用培训及药事服务支持

三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与服务要求 

1. 产品质量符合《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》及国家/广东省现行有效标准。

2. 建立全链条溯源系统,产品最小销售包装赋唯一二维码,可查询品种信息、备案信息、生产信息、检验报告、流通轨迹等。

3. 仓储、运输全程符合药品GSP要求,具备温湿度记录与监控,确保药品质量稳定。

4. 按医院临床需求按时、按量、保质供货,不得无故断供、停供、替换规格或变相涨价。

5. 定期提供中药配方颗粒临床应用培训、合理用药指导、处方点评支持等配套服务。

6. 建立不良反应快速处理流程,配合医院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、上报及应急处置。

7. 配合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、药剂科开展质量抽查、资料核验等工作。

四、报名资料内容及要求

1. 纸质版资料:响应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后密封提交,封面注明:项目名称+公司名称。

2. 电子版资料:盖章PDF格式,发送至指定邮箱,邮件主题统一格式:公司名称+中药配方颗粒调研。

3. 资料须按要求完整提供,缺项、未盖章、逾期提交均视为无效报名。

五、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

2026年4月24日 17:30(逾期不予受理)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曾生

联系电话:020-87200980

咨询时间: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

联系地址:广州市白云区倚绿北街14号4楼采购中心